案例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在一些债权债务纠纷中,债务人往往会提前转移财产,逃避法院强制执行,让债权人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
面对此种境况,债权人该如何维权?
1、基本案情

被告王小某投资经营一养殖场,工商登记养殖场性质为个体工商户。
王小某为养殖场经营资金周转向原告李某借款30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及利息。
逾期,王小某未归还借款本息,李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令王小某归还借款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王小某未履行判决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未查到王小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调查到王小某在李某诉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将其名下经营的原养殖场以无偿或低价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了其父亲王某,并变更工商登记将养殖场登记在了王某名下。
执行案件一时陷入了僵局,被暂时终结。
李某认为王小某与王某之间的养殖场转让行为损害了其债权实现,其依法有权诉请撤销,遂向法院提起了本起撤销权诉讼案件,诉请撤销王小某与王某的养殖场转让行为,将养殖场变更工商登记恢复到王小某名下。
2、法院裁决

该案系撤销权纠纷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以无偿或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实现债权利益的,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财产转让行为诉请撤销。
具体到本案中,王小某在李某诉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将其名下经营的原养殖场以无偿或低价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了其父亲王某,导致无法查找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其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终结执行而执行不能,其具有转移、逃避债务的主观故意,客观上也实际损害了债权人李某债权利益的实现,债权人李某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对王小某与王某之间的就养殖场转让行为诉请撤销,并有权诉请将养殖场变更工商登记恢复到王小某名下。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被执行人)以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被告王小某无偿或低价转让其养殖场,导致执行不能,其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将会承担罚款、拘留、直至以拒执罪追究相应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同时也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受到诚信惩戒,生产经营、生活出行等也要受到各种限制。
另外,考虑到原告李某提起本案撤销权诉讼只是手段,其最终根本目的在于实现其生效债权。
因此,本院坚持以“如我在诉”为司法理念,本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为民目的,决定对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促进双方当事人和解,促使被告王小某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以便撤销权案件与执行案件两案同时化解。
审判法官与执行法官于是联手共同给当事人对撤销权、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等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法律释明,并结合原被告双方原有亲戚朋友关系,被告在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之际,原告慷慨解囊借款给被告救困等双方的亲情朋友关系入手,教育引导当事人要讲诚信,讲亲情友情,不要成为令人不啮的“老赖”。
经过法官们的共同努力,原被告双方最终握手言合,原告自愿放弃了利息,被告当场还清了借款本金。原告当场对撤销权案件撤诉,执行案件也得以执行完毕结案,双案同时得以化解。
3、律法务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款规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根据上述法律条文规定,债务人(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履行,故意以无偿或低价等方式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利益实现的,法律为保护债权人利益,赋予了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行为的撤销权。
同时,对债务人(被执行人)这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违法行为,法律明确规定了其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可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财产所有权人有权依法处分自己的财产。
但是,如果是为了逃避履行债务,以无偿或低价等方式转让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有权依法诉请法院予以撤销债务人的财产转让行为。
同时,构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还将要承担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责任。
因此,针对债务人来说,应当本着诚信原则,依法及时履行自己应负的债务,不要心存侥幸心理耍小聪明,受到法律惩罚则悔之晚矣。
而针对债权人来说,债权利益的实现,债权人自己为第一责任人。
因此,其应当随时关注和及时搜集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发现债务人有为了逃避债务履行而进行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时,则应当及时提起诉讼,依法行使对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行为的撤销权。
同时,及时向法院等权力机关提供证据和线索,并申请法院等权力机关对债务人进行相应的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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